非法砍伐树木和灌木将导致罚款
若要砍伐树木或灌木,公民需亲自携带申请表前往国家服务中心,或通过统一的互动政务服务门户申请许可。
因自然因素、病虫害导致损坏、正在枯萎或已死亡,以及威胁到人身生命健康、或对法人及个人财产构成危险的树木和灌木,可免收费用获得砍伐许可。
若树木和灌木(如杨树、速生树种、桑树、果树等)属于法人或个人所有,并为获取木材或果实而种植,则无需获取砍伐许可。
禁止在无许可证的情况下砍伐不属于国家森林基金的树木和灌木。
在发放许可过程中,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将审查意见发送至区(市)政府,政府根据结论发放许可。国家服务收费标准为基本计算数的30%。
非法砍伐、损坏、毁灭或转移树木、灌木及幼苗行为将依据乌兹别克斯坦共和国行政责任法典受到处罚。
即使是非国家森林基金的树木和灌木,也需要许可证。
如果居民认为自家周边的树木或灌木对房屋、电力线路、周边环境或健康构成威胁,需亲自或通过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申请砍伐许可。
提交申请时需填写问卷并支付服务费用。申请随后转交至地方政府和国家生态委员会。
国家生态委员会将在5个工作日内评估树木状态,并就许可发放及费用向政府和申请人提供结论。
申请人需在收到正面结论后的4个工作日内支付所需费用。
地方政府将在1个工作日内,基于生态委员会的结论并确认付款后,正式发放许可,并通过服务中心或电子平台发至申请人。
锡尔河州法院法官
A·苏文库洛夫
